十大股东的坏处:
一 可以分享发展的红利
二 可以投票表达意见的权利
三 可以开股东大会坐主席台
上市后股东的好处有哪些公司 上市后给会给股东带来很多的效益 会给股东带来那带来福利
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公司集中上市,那么肯定是公司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和阶段,公司需要上市筹的一些公众股东和股民的资金,才能够满足之后长远持久的发展。公司上市又分为在A股国内上市和海外上市。中国的公司都会选择在A股上市,在A股上市就分为了两个交易所,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个证券交易所又分别称为沪,深交易所。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想要准备上市,在中国是需要非常多的审核。首先公司就需要向证监会提供相关公司经营的材料,证明公司在近几年内的经营并没有出现重大变化或者是重大危机。其次就是需要提供公司近几年内的财务报表或也就是年度报告,向证监会以及相关机构提交。通常如果在a股上市的公司,他们的公司财报,也就是年度报告,是需要向公众完全开放的。公司每年不仅需要开放自己公司的年报,而且每个季度也需要公布自己公司的财报,这样能完全保证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能够社会公众的股民公开公司的经营财务信息。
市场公开制度可以保护股民们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化,帮助投资者做好最大的决策。如果公司选择上市之后,股价连连攀升,那么这对一些原始股东来说,在公司的市值将会逐渐走高的情况下,原始股东所获得的股票的股价在二级市场下的总价值也是在升高的。 同时原始股东在自己的股份价值逐渐升高的情况下,在公司的决策权方面也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如果原始股东的股份占额比较大,那么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就有比较大的发言权。
股东的公司如果一旦上市,他的融资量就非常大,而且自己的股权控制公司股份的能力就越强。
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在国外是董事会成员,当然这样的股东需要有一定比例的出资额或者一定出资额的股东委托才行。而公司的运作并不一定要股东来管理,可以由总经理来经营。只有当重大问题出现时,才由这些有决策权的股东参与。这也就是所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 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股东都在公司中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所以股东必须明确的是权限。如果没有权限的区分就难以有效的管理。比如一个小事,也要由全体股东商议,商场是多变的,而且人多嘴杂,意见很难统一,所以管理权应当集中,而不应当让全体股东都参与。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中文名
股权
外文名
equity
虚拟权
对于非上市公司
自益权
专为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共益权
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
基本含义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股权与合伙组织财产权的相互关系与以上情况类似。